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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健全“三个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3-2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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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凌红报道: 3月28日召开的黄州区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会强调,全区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将继续坚持考试录(聘)用制度,严把人员“入口关”。 为了使全区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人事编制部门在创新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三个制度”。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凡进必考”制度。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缺编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除领导班子成员调任、现有在职公务员转岗或其他政策性指令安置外,其余补员均按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严格控制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机关以任何形式从事业单位调入非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得搞内部招考、系统招考、更不得不经考试违规进人。健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聘用制度。区直事业单位出现编制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按照当年区委、区政府的用人计划,会同主管局统一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聘)用。健全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制度。党政群机关工勤人员不得使用行政编制,原已经使用的要逐步理顺。从现在开始,机关新进工勤人员,一律按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定的工勤岗位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经人事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不再使用任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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