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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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一)服务对象:申请婚姻登记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姻介绍机构的组织和个人。
(二)服务内容:
1、国内婚姻登记;
2、 婚姻关系证明;
3、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三)办事程序:
1、国内结婚登记:政策咨询→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证件照像→到指定医院进行婚前检查→递交证件证明→填写结婚登记申请→受理审批→领取结婚证书。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天受理即时发证。
2、国内商婚登记:政策咨询→递交证件证明→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与离婚协议书并受理登记→接受调查、调解→审批→通知领证→领取离婚证书(愈期2个月不领证视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3、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政策咨询→递交证件证明→填写申请书→审批→领取《夫妻关系证明》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自受理之日起,1周内完成。
4、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政策咨询→向所在地民政办提出申请→审批→报区局备案→发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四)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主管股室:黄州区民政局民政股
主办单位:黄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及各乡、镇、办婚姻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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