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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1、调查了解基层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政权的意见;总结和交流基层政权限建设的经验;修改和拟订有关的条例、规章制度;指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居委会升级达标、社区服务和村民自治活动。
2、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医疗、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推进全区社区建设向前发展。
3、村民自治活动:(1)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2)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治保、调解、公共卫生及村民小组等下设机构和组织;(3)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让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指导各乡、镇、办、场、火车站开发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及时检查和验收,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四)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主管股室:黄州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