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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黄州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居民中的“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
二、服务内容:
依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精神,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三、办事程序:
政策咨询—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居委会报街道办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
四、法律政策依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主管股室:黄州区民政局城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