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张建国同志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一、围绕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
    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和谐理念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教育预防作用。一是要召开“五五”普法动员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制定全区“五五”普法规划,指导全区各部门、各乡镇办全面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二是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送法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要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力量培训,以区党校为平台,组织全区各部门、各乡镇办法制宣传骨干集中培训,提高普法水平。认真编写发行 “五五”普法教材,将法律交给群众。抓好普法试点,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以此推动全区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四是要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依法治区、依法治乡、依法治理行业及“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五是要围绕群众普法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针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开展“依法治理示范校”创建活动;针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依法治理示范院”创建活动;针对就业难和社会保障问题,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宣传。
    二、着力社会稳定,抓好三个重点
    (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活动,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以“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民转刑,防群体性械斗,防群体性上访)为重点,以“四不”(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区)为目标,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主动介入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及农民工维权等容易引发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要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区有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镇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有调委会,组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的横到边、纵到底四级网络体系。三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各项保障机制建设。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按照《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将人民调解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二)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力把好三关。一是接茬关。做好“两劳”人员的清理登记工作,排查摸清“两劳”人员的底数和去向。二是帮教关。落实“多帮一”的责任包保措施,重点做好“两劳”人员思想教育转化工作。三是安置关。争取各方支持,尽力解决“两劳”人员生活问题,重点抓好“三无”(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无家可归)人员的安置力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三)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求,今年我们要选好社区矫正试点,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各项工作,着力抓好“管制、缓期、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五种对象的矫正工作,矫正他们的思想、矫正他们的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减少不和谐因素,并将矫正试点经验作法向全区推广。
    三、维护公平正义,强化五项服务
    (一)加强劳务经济法律服务。为了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一要在完善网络上下功夫,摸清外出务工人员的底数和去向,发放维权服务卡和维权手册。在全区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维权站。二要在整合力量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机制,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依法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合法有序信访秩序。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介入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等问题,提供及时便捷法律服务。
    (三)做好公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预防性和服务性功能,围绕我区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审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事项认真办理好各类公证。
    (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服务基层、贴近基层优势,维护基层社会公平正义作用。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主动介入全区蔬菜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
    (五)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以“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2007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契机,积极协调配合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构建“大援助”工作格局。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争取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问题,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后劲。
    四、严格执行政策,实施两项改革
    (一)全面完成律师脱钩改制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湖北振扬和中扬两个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要求,加强国资所资产清理、登记核查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进行。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制定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形成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事为基层办的政策导向。通过机关人员下沉基层,律师改革人员充实基层,空缺编制补充基层的办法,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确保基层有人理事。要抓住中央关于“两所一庭”建设契机,大力加强基层硬件建设,确保第二批、第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顺利完成。
    五、提升整体形象,建强一支队伍
    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必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要切实加强机关队伍建设。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促提高、抓管理促规范,树立班子的正确政绩观、和谐观、稳定观,提高班子谋划全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此推动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为服务和谐黄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组织保障。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群众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信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巩固和扩大“规范建设年”工作成果,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强化“四项管理”(即机关实行制度化管理,业务工作实行流程化管理,个人实行绩效化管理,全年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形成“四种风气”(学习的风气、干事的风气、顾全大局的风气,廉洁高效的风气),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六、开创工作局面,落实四项举措
    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既要充当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又要充当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紧坚围绕构建社会和谐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强化措施,扎实工作。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上班、人事、财务等各项制度、工作实行目标量化考评。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机关管理迈出新步伐。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依托法制日报、湖北日报、黄冈日报等三大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从抓导向、抓重点、抓阵地、抓整合、抓品牌、抓保障入手,不断增强对外宣传实效,确保司法行政部门形象有新的提升。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在“五五”普法方面,争取创新机制和形式,突出特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在全市有影响力,有位置;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创造性地工作,抓出亮点,确保取得成效;在法律服务方面,进一步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作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优质服务;;在法律保障方面,抓好劳务经济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确保“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争先进、个个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实行工作实绩与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挂钩,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搭建良好平台,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构建和谐社会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展望未来,我们满怀信心。我相信,2007年黄州司法行政工作,有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有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共同努力,黄州司法行政工作一定能够又好又快的发展。
    谢谢大家!



黄州区司法局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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