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后,中央政法委进行精辟论证和高度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是高层领导结合实际,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准确定位。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在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需要,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需要。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需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罗干、周永康同志及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立足本职,着眼长远,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将学习活动贯穿工作始终。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更应带好头,做行动上的领头雁。抓好队伍,当好为民的典范,切实担负起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司法行政机关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承担者和组织者,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关键和抓住工作重点。一是要当好表率,苦练内功,增强系统内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法制宣传过程中,务必先做到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普法知识水平,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自己的言行作出表率,提高普法技能和公信力。二是要把握重点,整体推进。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模范带头的良好氛围。抓住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也就抓住了普法工作的牛鼻子,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整体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目的,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为民意识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队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查找,研究方案。一是要与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和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法律服务队伍中,唯钱办案、关系案、人情案以及质量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努力建立一支让群众满意,群众信赖,服务优质的法律服务队伍。二是要与“争三好、创三型、促文明”活动结合起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少数干警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人生观、价值观开始扭曲,为民意识模糊,必须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自觉抵制各种“西化、分化”的东西,彻底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勤政廉政,甘当公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纠正错误,进一步提高思想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体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维护和实现:一是要把好法律服务市场监督和查处关。司法行政机关是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主体。要通过调查研究,彻底解决法律服务市场中无证执业,违规执业等行为。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为维护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二是要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作用。公证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坚持合法合理,保证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杜绝假证、错证的发生。坚决制止以公证形式损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树立公证权威。律师在担任诉讼代理或辩护过程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做到不枉不纵,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维护社会公平主义。法律援助要做到扩大援助面,彻底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及时便捷的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合法诉求得到实现,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维护公正正义,提供法律保障。
四、紧贴党委政府中心,服务工作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在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一是要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介入经济建设过程,参与涉法事务处理,积极进言献策,提供司法建议。二是要围绕当前热点、难点,服务打工经济,高质量、全方位介入劳务经济中的纠纷,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外出务工人员法律需求问题。在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的有关规定,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涉法信访,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政治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在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当好排头兵,及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减少和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要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不动摇。在各项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治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在思想上与党保持一致,在政治上与党靠扰,在行动上与党同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职尽责。
黄州区司法局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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