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援助之手,慈爱之心,保护之盾”。这是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宗旨。多年来,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竭诚为全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为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工作。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黄州区司法局与区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残废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禹王办残疾人张某与村干部发生冲突后,手指被掰成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张某因经济困难无钱医治,找到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及时介入,从保护弱势群众利益出发,迅速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要求先期支付治疗费,确保张某及时治疗。事后,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计算相关赔偿损失再次会同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情况下,帮助当事人依法诉讼。在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该中心共办理残废人援助案件30多件,做到便民高效,件件有回音,深得当事人信赖。
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除对残疾人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外,还把对未成年权益的保护作为工作的重点。
今年2月份,被告人洪某等三人因涉嫌行衅滋事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三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属初犯,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依法参加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对三被告作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意见被合议庭采纳,三被告人依法被从轻判处,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收到良好效果。同时,沙子岗村一位年仅十二岁的小姑娘给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写了一份求助信,信中介绍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请求帮助。援助中心收到信后,立即指派律师调查核实,在查清真相的情况下,主持召开家长、学校协调会,依法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权利,父母送孩子上学是法定义务,经过三次上门做工作,终于使一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