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惠副检察长指出:基层建设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时  间:20040816
  8月12日至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到宁夏调研工作时指出,检察机关要在艰苦条件下,敢于面对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诸多困难,立足实际放眼发展,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促进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胡克惠率领调研组深入到宁夏中卫、吴忠、银川、石嘴山等市县区检察院,详细了解民族地区法律监督、队伍建设、接待上访、“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并实地察看了“两房”建设状况,向干警了解工作生活情况。

  胡克惠肯定了宁夏各级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在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方面所作的积极努力,特别对自治区检察院今年以来起草并经地方立法机关通过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查办职务犯罪的党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结合高检院“七个专项活动”开展的“办案质量年活动”等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

  胡克惠指出,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的限制,宁夏检察机关在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上也面临诸多困难,需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物质匮乏与精神不疲软的关系。民族地区检察官要有一种不比别人差的志气,加强学习,提高知识层次,敢于创新,保持清廉。在受经济条件限制、难以吸引外来人才的情况下,要大胆探索适应西部地区特点的干部培训机制,大力加强岗位练兵,培养“乡土人才”。二是“软”件与硬件建设的关系。近几年,宁夏“两房”建设工作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等得到了改善,要注意“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求做到硬件尽可能硬,软件决不能软。三是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在检察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要尽量从工作和生活上多关心干警,树立符合时代发展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还要严管队伍,要敢于正视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