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检察网络应用软件走向规范化——访高检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负责人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时  间:20040706
  经过专业评测机构测试和专家评审,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了国内9家软件公司开发的网络应用软件进入检察机关使用。

  这意味着,从现在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准入制”的办法,对全国检察系统的网络应用软件进行规范。今后,凡没有通过高检院组织的软件评测检察网络应用软件,将不能在检察系统推广应用。

  为了使读者对检察网络应用软件评测工作及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有进一步了解,记者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记者:我们知道,这些年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已经有很多网络应用软件在各地检察机关投入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高检院决定对已经或拟在检察系统使用的网络应用软件进行全面评测,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实践中发现的许多问题,使我们不能不重视网络应用软件开发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问题。

  近几年,有不少检察院为使本单位尽快实现网络信息化,开发了本单位业务工作软件,有的单位或部门仅为解决一个单项问题,就开发一套应用软件,形成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局面,这种做法存在许多弊端:软件功能单一,整体性能欠佳,而且由不同的公司、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开发的软件互不兼容,互不开放接口,信息无法交换与共享,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在一定程度上还增加了使用人员的负担,另外还造成重复投资、重复开发,增加了维护成本。

  我们这次软件评测,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应用软件的技术标准统一问题,解决数据交换问题,同时检验软件的质量、可用性,为各级检察院选购软件提供依据,规范检察机关应用软件竞争秩序,提高应用软件水平。

  记者:软件评测工作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负责人:对这一涉及全国数千个检察院的工程,我们在操作上比较慎重,所以,前期的准备工作就要充分一些。

  从2001年起,高检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调研和翔实分析,用两年多的时间制定了《检察信息应用系统技术规范》,并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执行。

  2003年11月初,高检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检察机关网络应用软件评测工作的通知》、《检察机关网络应用软件评测标准》、《检察机关网络应用软件评测办法》,软件评测工作正式启动,今年6月底已经全部结束。

  记者:投入这么大的精力进行软件评测,对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负责人:应用软件对检察机关信息化来说举足轻重。这项工作做好了,一方面对各级检察院的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使长期困扰我们的软件统一和数据交换问题从技术层面上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可把应用软件开发中一些不合格的“杂牌军”清除出去,提高应用软件质量。更深层的意义在于,有了标准化应用软件,网络化办公、办案就有了很好的基础,将会极大地推动检察机关的信息化进程。

  记者:以这次软件评测为标志今后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应用软件都要实行“准入制”,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负责人:是这样的,这次软件评测工作结束后,高检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将对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作出专门规定。今后,各级检察院选用的用于办公、办案和综合事务管理的网络应用软件,必须是获得高检院颁发的准入证书的软件。

  凡通过高检院组织的软件评测、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达到相应评测标准要求的软件,可以获得在检察机关使用的资格。当然,高检院组织的软件评测主要考察软件是不是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是否具备基本功能,对软件的易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效率只进行一般性的测试或评价。软件通过评测,拿到准入资格,并不表明这个软件就一定符合各地的实际需要。

  各地检察院在选用软件时,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信息化程度、网络建设水平和干警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办公办案的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选择、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家软件进行充分、全面的考察和比较,实事求是,公开招标,择优选用。

  根据检察信息化和检察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技术规范更新、变动情况,高检院将及时组织软件评测工作。

  记者:五花八门的软件同时在检察机关存在,确实造成了很大浪费。从节约、高效的角度考虑,全国检察系统能不能只用一套软件呢?

  负责人:肯定地讲,全国检察机关使用一套软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容易导致垄断不说,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也无法保障,弊端很多。引进多家软件公司的产品,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能有效防止一家垄断。当然,使用多套软件就存在一个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的问题,这一点我们事先已经作了周密考虑,制定一个技术规范,不管谁的软件,你要进来,就必须符合我们的技术规范要求,有了技术规范,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就不成问题了。

  记者:软件评测把关严不严,直接关系到今后的使用,有什么措施能保证评测质量呢?

  负责人:评测工作在高检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

  我们成立了评测委员会,分设两个专家组,一个是技术专家组,请到的都是软件工程、数据库工程领域的权威,如中国科学院的罗晓沛教授、北京大学的杨冬青教授、清华大学的郑人杰教授等;另一个是检察业务专家组,这个组由高检院各厅局室的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由公诉厅姜伟厅长任组长。他们不仅是检察机关各类业务的专家,而且对信息技术也相当了解。

  另外,承接本次软件测试任务的两家评测机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都是国内权威的专业软件产品评测机构。

  这两家评测机构是经过我们对多家评测机构考察、比较,专家评议、打分,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决定的。对这两家评测机构,我们要求他们同时对参评软件进行评测,各自独立工作,分别提交测试报告。

  这样,一个软件的好坏,有专家把关,有权威机构的测试比较,便见分晓。

  记者:这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众多,如何才能使评测工作做到客观和公正呢?

  负责人:从一开始我们就定下了“三公”原则,即公平、公正和公开。评测的标准、内容、程序、结果公开,测试环境、条件、标准、内容对等一致,评测的结论实事求是,我们下决心要把评测工作办成一个“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信息化领导小组规定,任何人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影响公平测试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与评测申请人有关的,取消其软件参评资格,已通过评测的软件,评测结果做无效处理;与检察机关人员有关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从评测工作启动到现在,没有一个参评单位找我们“私下活动”,更没有送礼要求照顾的。这说明,只要从严要求,程序透明,一视同仁,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也就没办法钻空子、拉关系。做到公平、公正就不会有多大问题。实践也证明这种做法效果很好,各方都比较满意,专家们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我们希望这次工作经验能够在各级检察院今后的信息化建设中得到运用。

  记者:经过多年辛勤耕耘,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有了很大发展,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进展情况。

  负责人: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以来,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贾春旺检察长到任后,对信息化建设十分重视,要求“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把信息化建设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

  我们按照高检院领导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到目前,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高检院和32个省级检察院建成了512K带宽的一级专线网,实现了专线电话、视频会议和数据传输功能;全国已有23个省级院建设了二级专线网,联入网络的地市级检察院254个,建成三级专线网并联入全国检察专线网的县级检察院491个;所有省级院、287个地市级院、1648个县级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网络应用与管理、人员培训都有了很大进步。

  2004年我们重点要抓好四件事情:一是抓好一级专线网升速扩容工程,二是准备召开一次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会,三是加快推动网络应用,四是加大对省级检察院网络管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数据库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总之,信息技术是推动检察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我们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功能比较齐全、管理规范、安全保密的综合信息网络,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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