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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承 诺
   为更好地服务黄州经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黄州区交通局依法依规谨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承诺内容:
(一) 公路路政管理
1、确保国、省道及干线公路的畅通。国、省道好路率达到90%以上,路障清除率达到100%,凡接到路桥险情报案,保证3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 水陆运输行业管理
1、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接到经营业户提出的开业申请后,必须保证在20日内给予审查并答复。
2、审批水运航线、签发客运线路牌,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不故意刁难,也不准批人情线路。、
3、交通所属各管理部门办理"证、照、费"手续,保证按各业务种类规定的时间按时办理答复。
4、交通管理人员在接受业务咨询时,保证当面明确给予答复。
(三) 交通行政执法
1、严格依法依规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实施行政处罚保证做到"三公开",即"行政处罚程序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被处罚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开。
2、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保证做到文明执法,态度热情,办事公正,对着装不整或不按规定出示合法证件的,经营业户有权拒绝检查。
3、对不按规定使用有效票证,或收钱不给票,多收钱少给票的,经营业户有权拒付。
4、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1) 不依法办事,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
(2) 态度粗暴,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3) 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招待的;
(4) 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
(5) 替亲朋好友说情或包庇纵容其违法的;
(6)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程序和幅度的;
(7) 私自减免国家规费,或随意增加规费额度的;
(8) 对不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刁难和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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