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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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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河道堤防管理总段。
主要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组织制订全区堤防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长江干、支堤防工程的综合治理规划、计划和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54.202km堤防工程及10座涵闸的日常维修、养护及白蚁防治工作和整险加固,防护林的营造与管理及水利综合经营生产,负责堤防防汛工作。
2)区白潭湖电力排水站:
主要职责:负责黄州区受益乡、镇、办、场和团风县回龙山镇及黄冈市城区(含黄州开发区)的防洪排涝,负责对白潭湖泵站工程的安全运行,负责制订白潭湖泵站调度方案和维修养护计划及更新改造,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工程管理,编制供排水计划,核算供排水成本。
3)区水政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照水利法律、法规或规章对黄州区境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负责对部分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部分水资源费的征收。
4)区巴河采砂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巴河的采砂管理,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照水利法律、法规或规章对黄州区境内巴河区域的水行政执法工作。
5) 区水土保持站(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与区水土保持站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水土保持法》及相关的法规的实施和黄州区的水土流失治理、规划、设计及预防监督工作,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按照《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流失补偿费。
6 )区幸福水库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对水库大坝工程进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及安全监测,负责制订水库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产养殖及水利综合经营生产。
7)区水利规费征管站。
主要职责: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区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
8)区长江采砂管理站。
主要职责 :负责黄州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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