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物价局严令民办高中不得擅自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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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武汉8月2日消息(记者张毛清) 民办高中学费怎么收、收多少,办学单位再不得“自作主张”。日前,湖北省物价局对此做出严格规定。 按照规定,湖北省民办高中可以向学生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代收费用;对确需在校住宿和搭伙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和搭伙费。住宿费和搭伙费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物价部门指定具体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各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据介绍,此前湖北省民办高中收费没有统一管理标准,有些学校自立名目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家生、家长意见较大。今后,湖北省民办高中学费标准由办学单位提出,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物价部门按照学校办学成本,并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予以审批。湖北省物价局将对民办高中乱收费等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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